第031章 肉刑之议(2/2)

【结局】

在曹魏集团中关于是否恢复肉刑的争议,至少发生了四次。

第一次是在建安十三年(208)之前,钟繇等人请求恢复肉刑,遭到了孔融等人的反对,议论的人认为肉刑不是使民众愉悦的方法,于是作罢。

第二次是魏国建立之后,曹操与众人商议该否复使肉刑,当时陈群、钟繇都力劝曹操恢复肉刑,曹操对钟、陈二人的看法也深为赞同,只是因为战事连绵,又顾及众人的议论,故暂且将此事搁置一旁。

第三次到了曹丕主政时,重新下诏说:“大理想恢复肉刑,这确实是圣王的法律,各位公卿应当好好地共同讨论这个建议。”商讨未定,恰逢战事起,于是又停止了讨论。

第四次是在曹睿时,钟繇再次上疏,请求恢复肉刑,参加这次讨论的有一百多人,其中意见与王朗相同(认为不宜恢复肉刑)的人居多。而曹叡以吴、蜀尚未平定为由,暂停了这次讨论。

后肉刑之议遂着钟繇的去世也逐渐落下了帷幕。

在三国时期,之所以会发生关于肉刑的讨论,主要是因为废除肉刑之后,在徒刑与死刑之间出现了缺口,徒刑对于某些犯罪者而言太轻,死刑又太重,加重鞭打、杖击又不好把控分寸,形制就此出现了失衡,所以在与舆论中出现恢复肉刑的呼声。

但当时肉刑已经被废除了三百年,而且由于肉刑本身就比较残暴,统治者在恢复肉刑时必然要考虑民心所向,所以哪怕曹操、曹丕等人有意恢复肉刑,但在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时,他们也是犹豫再三,无法下定决心。

而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,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,刑罚本身也趋向于宽松化,废除肉刑是一种趋势,是历史发展必然的结果。

而魏晋时期,儒家思想开始渗透到立法领域,掀起了引经注律的高潮。在隋唐时期,中国法律儒家化已经完成。这时出现的就是封建五刑(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),并且为后世朝代所继承,其中流刑本身在秦汉只有零星的使用,在隋朝后,开始大规模普及,并且起到了代替肉刑的作用。